山西新寶源制藥有限公司
全體管理人員學習新修訂《藥品管理法》
2019年9月11日在公司質量部的組織下,公司全體管理人員對新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進行了認真專注的學習。
2019年8月26日上午,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,將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新《藥品管理法》,帶來的新制度和變化:
一是從篇章結構方面進行了重大調整。原來的《藥品管理法》共10章104條,修訂后12章155條;新修訂的《藥品管理法》強化了藥品研制管理,強化了上市后監管,強化了藥品供應保障,強化了嚴懲重處違法行為。
二是完善了藥品管理法的立法宗旨。將“保護和促進公眾健康”作為藥品管理的立法宗旨,這是第一次提出藥品管理的使命,這將促進藥品管理工作更加積極、更加主動、更加擔當、更加作為。
三是確定了藥品管理的基本原則,即風險管理、全程管控、社會共治,并與之相適應,建立了一系列的監管制度、監管機制、監管方式等,著力推進藥品監管的現代化。
四是確立了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、藥品全程追溯制度、藥物警戒制度,附條件審批制度、優先審批制度等一系列制度,通過幾十項重要制度創新,努力打造我國藥品管理法律的升級版、現代版。
五是強化了藥品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建設。這里面特別強調了要建立職業化、專業化的檢查員隊伍,這是這次《藥品管理法》非常重要的亮點。
六是完善了藥品安全責任制度。堅持重典治亂,嚴懲各種違法行為,充分體現了“四個最嚴”的要求。
相信通過學習和理解新版《藥品管理法》,能夠更好的幫助公司的管理人員理清思路,為公司未來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。